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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解决2014-2016年度转业士官 安置工作相关问题

湖南-长沙 06-24 22: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关于请求解决2014-2016年度转业士官
安置工作相关问题的请示
我们是2014年至2016年度转业士官,按照国家转业安置政策,被安置到宁乡县广播电视台。期间,由县政府统一安排,有3名同志先后被借调至宁乡县公安局工作(于2016年11月12日返岗宁乡县广播电视台)、4名同志于2016年12月1日被直接安置到宁乡县广播电视台工作。2017年1月18日,宁乡县广播电视台决定劳务派遣此7名同志到湖南有线集团宁乡网络公司上班,至今五险两金未落实。
我们7名同志于2017年6月13日接到湖南有线集团宁乡网络公司的停工通知,通知要求2017年6月16日此7名同志正式停工。我们已多次向台党委汇报,我们已失业,我们要生存、要吃饭、要养家糊口。根据转业士官安置政策,请求县委县政府为我们作主,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宁乡县广播电视台已多次向县政府说明情况:宁乡县广播电视台于2012年已将台有线网线资产全部售让给湖南有线集团,湖南有线集团已全面掌控了宁乡网络公司人、财、事权,宁乡县广播电视台不再组织或干涉宁乡网络公司任何活动,并且根据国发【2013】78号文件中第三条第二款“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的规定,宁政发【2010】30号文件第四条中明确规定“符合安置条件的应安置到相应县直单位的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但宁乡网络公司不是宁乡县广播电视台的二级事业单位,特此请求县委县政府督促宁乡县广播电视台,遵循国家转业安置政策,妥善安置我们7名转业士官。
2、请求宁乡县广播电视台不再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把我们派去与宁乡县广播电视台毫不相干的宁乡网络公司上班。宁乡县广播电视台曾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宁乡县广播电视台节目传输中心只留有一块牌子,无能力接收安置转业士官。因此,请求县委县政府对我们7名转业士官予以重新安置。
3、请求补发2016年12月、2017年1月份工资及福利待遇,补发2017年春节前雄文县长亲自指示的3000元城市文明奖,落实五险两金,并补交从部队转业待安置期间的空档。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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