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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在成都龙泉驿区现在政府搬迁安置在西河,女方户口在自贡贡井区龙潭镇农村户口

四川-成都 06-27 18:0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的户口在成都龙泉驿区现在政府搬迁安置在西河,女方户口在自贡贡井区龙潭镇农村户口,有一个两岁多三个月的儿子,儿子户口在成都跟我。孩子出生满四十天后就由我母亲在成都照顾。我以前在香港工作,今年六月离职回成都,现在双方都没有工作。我们婚姻现在出现问题,如果诉讼离婚孩子判给我的机会大不大?我在两年前因为血管问题住过院,后治疗完正常工作上班,平时会吃阿斯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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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27 18:31
小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7-06-27 21:19
您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回复时间: 2017-06-27 18:19
可能性还是很大。
回复时间: 2017-06-27 18:55
按照你的说法来看,你获得子女抚养权机会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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