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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离开,是下个女人悲剧的开始!

湖南-岳阳 08-06 17:40  悬赏 0  发布者:女孩当自强 给我留言  回答:(5)
法官您好!我与丈夫结婚不到三年,因他的长期出轨,导致婚姻的破裂。现向您咨询下,我和他共创办了一家幼儿园,幼儿园的法律代表人都是我,当然,这个办幼儿园的钱是他父母出的资,办园三年,挣得钱都交给父母了。后多方原因,幼儿园转给别人了,但转让的钱,他都拿走了。没给我一分,我想问下,我俩离婚了,那些钱我是否有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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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6 17:49
一、幼儿园的经营上你们夫妻和你的公公、婆婆应认定为合伙经营关系,即他们出钱,你们出力。法律上称为以投资入伙和以劳务入伙。
二、在幼儿园上的收益你们所有合伙人都有份,通常来讲你占不到一半。
三、因为对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离婚,对方是有过错一方,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或者在分割财产时你应当多分。
回复时间: 2012-08-06 18:58
如幼儿园的创办经营并无投资协议或合伙协议,那么你公婆的出资应视为对你夫妇的借款,你们只需偿还借款及约定的利息即可。幼儿园经营收入为你们夫妻婚内收入,原则上应均分。对方过错导致离婚,你可提出赔偿要求,并不必然导致多分财产;如对方刻意转移资产虚构债务或隐藏资产,你可多分。
回复时间: 2012-08-07 11:26
幼儿园有利润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你有权分配。
回复时间: 2012-08-07 11:31
如果钱是你们夫妻婚姻期间的收入,而且钱还存在没有花掉的话,你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8-08 08:18
如果你们之间没有合伙协议的情况下,出资都是其父母出资,所得收入应该是其父母的。但你们夫妻共同经营三年,应该有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在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鉴于男方有夫妻不贞行为,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你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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