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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

北京-丰台区 08-06 21:35  悬赏 0  发布者:清风飘飘99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离婚了,我前老公给我写了一个东西内容是;从今后我的房产和存款都留给女儿某某一人所有;其他人不能参与分割。然后是名字个年月日。请问这个有没有法律效应。他还有另外一个女儿。他前妻带走了。
问题补充:
这个协议是白纸写的,没经过公正,也算遗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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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2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07 00:51
应当有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02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07 20:18
有效,不过给女儿属于赠与,未公证的,赠与人有权在过户人随时撤销
回复时间: 2012-08-06 21:36
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2-08-06 23:14
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2-08-07 07:42
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2-08-07 08:25
如果房产和存款都是你前夫的个人财产,那么赠与内容有效,应当归女儿所有。
但如果这些财产中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么你有一半份额,你前夫属于无权处分,赠与内容无效。
回复时间: 2012-08-07 08:50
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2-08-07 08:59
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2-08-07 09:05
此房产和存款若是属于赠与人个人财产,此赠与行为有效。若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需经过你的同意赠与才有效。
回复时间: 2012-08-07 09:45
有效,但是随时可以改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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