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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孕七月,男女双方分手。女方愿意自己一人独自抚养孩子,为避免以后男方争夺抚养权

黑龙江-哈尔滨 07-01 13: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0)
未婚孕七月,男女双方分手。女方愿意自己一人独自抚养孩子,为避免以后男方争夺抚养权。签一份男方自愿放弃抚养权的协议,这份协议要在孩子出生以后签订,还是现在就可以签?这份协议需要公证吗?还是两个人签订就有法律效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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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01 14:02
这是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确认孩子的抚养权的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18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01 14:15
你好,可以签字处理,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1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01 14:24
可自行签订协议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0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01 15:16
你好,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回复时间: 2017-07-01 14:07
现在可以签,孩子出生后生效。两人签字有效,能公正当然更好。
回复时间: 2017-07-01 14:42
你好,孩子归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抚养,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7-07-01 14:53
你好,可以签,建议委托律师起草
回复时间: 2017-07-01 15:21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7-07-01 15:25
你好,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7-07-01 20:28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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