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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未过户,被法院保全 2016年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买卖农村房屋,有买卖协议,一次性付清房款

辽宁-葫芦岛 07-04 11:27  悬赏 0  发布者:木木 回答:(4)
买卖房未过户,被法院保全 2016年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买卖农村房屋,有买卖协议,一次性付清房款。只是未办理过户手续。2017年卖主过世,而且卖主有大量债务,此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保全。卖房家属承认此房已卖给买主。买房主对法院保全提交异议,被驳回。理由是未过户是不是我个人原因造成的。下一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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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7-04 12:32
财产保全异议由案外人提出,财产保全复议由当事人提出
回复时间: 2017-07-05 00:38
可以诉讼确权。
回复时间: 2017-07-04 12:11
你好,财产保全异议由案外人提出,财产保全复议由当事人提出。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回复时间: 2017-07-06 06:48
财产保全异议由案外人提出,财产保全复议由当事人提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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