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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新房东可以按原租约保护自己吗?

 08-07 11:55  悬赏 0  发布者:茶子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1)
我新买二手房带租约1年,租约约定:单方解除租约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并赔偿2个月租金。律师讲根据合同法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这个租约约定对租客有效,对新房东没效,也就是讲租客可以终止租约,而新房东就不能终止租约,这样合理吗?
  律师,按租约约定,我上门并快递向租客呈上终止租约通知并愿意赔偿,但租客拒接通知书并说继续租住。我需要回房子居住,准备2个月后换锁保护自己,这样做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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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07日 12时05分
可以,对新房东有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按原租约约定单方违约赔偿2个月租金,这是双方都有机会的,不能租客可以终止而新房东不能终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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