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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之前我有一套房产 首付和房贷都是我自己付的 结婚

四川-成都 07-05 10:14  悬赏 0  发布者:Teresa 回答:(6)
我和老公结婚之前我有一套房产 首付和房贷都是我自己付的 结婚后如果加上老公的名字 万一离婚这房子算是我们共同的吗? 老公在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 房子首付是他付 贷款用我的公积金贷他负责还款(我不参与还贷)房子名字是我们两个人 万一离婚这房子属于我们共同所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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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05 10:25
婚前加上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也是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7-07-05 10:29
因为该房子产权登记在你们双方的名下,所以无论是谁购买的,谁出的钱,该房子都是你们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双方可以协商怎么分割,如果不能协商要去法院,实践中法院一般都是平均分割,即一人一半。法院处理的具体分割方式
1.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房屋现有价值减去银行剩余还贷后的一半数额作为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2. 若是你们双方都要且条件相差不大,那么法院会以竞价的方式来处理该房子,你们双方中竞价高的一方获得该房子所有权,同时获得房子的一方以(竞价的金额减去银行剩余贷款)后折一半的价款给另一方。
3. 若是你们双方都不要,法院可以对房屋进行拍卖,然后依据你们房子的拍卖金额来进行分割处理。如:你们的房屋拍卖到(100)万元,没有银行剩余贷款要还,那么离婚后这套房子中你们双方可以各自分到(50)万元;若还有(20)万银行贷款要还,那么离婚后这套房子中你们双方可以各自分到(40)万元。

特别提醒:这里的过错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因为该房子是你们夫妻双方结婚后购买的,所以无论登记谁的名下,该房子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钱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且没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的,可以向其追偿索偿还的债务。

回复不全面或者需要详细咨询的,点击头像进入个人首页,可查看手机号,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手机号也是个人微信号。
回复时间: 2017-07-05 10:32
你好!
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等。
所以两套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是可以主张分割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7-07-05 11:14
你好,婚前加上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也是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7-07-05 12:17
你好,夫妻存续期间财产共同享有,详细质询来人或来电。
回复时间: 2017-07-05 13:50
婚前加上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也是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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