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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开车在路过公交站旁边时有一辆公交车停在主路上当我车头都走过他的车头时他的车突然起步

黑龙江-哈尔滨 07-09 16:5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我开车在路过公交站旁边时有一辆公交车停在主路上当我车头都走过他的车头时他的车突然起步!然后又刹车他车一位老太太没扶稳摔了下!公交的人说要我赔偿人民币1500元!请问下律师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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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2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09 17:06
你好,无理要求不必理会,可以积极协商解决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09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09 17:16
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7-09 16:52
不合理。可以请交警划分责任
追问:

他们的主要责任!交警让我们自己协商!坐车的人检查没什么大碍花了1500元检查费!公交车方要我承担全部

回答:

主次责任是按七三承担各自责任

追问:

交警说帮我们写个无责任赔偿

追问:

我觉得不可以是公交车全责

追问:

:你觉得是公交车全责!还是我也有责任

回答:

责任划分以交警意见为准,如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申请复议

回答:

最好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7-09 17:01
报警,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7-09 17:18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7-07-09 17:21
你好,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有下面三项原则:
(一)当事人有交通违章行为;
(二)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7-09 18:04
你好,可以报警,有公安机关解决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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