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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款

上海 08-09 08:08  悬赏 0  发布者:易难 给我留言  回答:(14)
协议离婚之前,共同签署的离婚补充条款内容有效吗?因为有些条款在民政局签署的离婚协议条款上没有的加进去的,具有法律效应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9 08:14
一般以民政局登记时协议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8-09 08:15
这就难说了,通常在后签的协议会推翻在先签的协议。
回复时间: 2012-08-09 08:32
以民政局登记时备案的协议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8-09 08:55
通常以民政局登记时备案的协议为准,可以采取措施补救的。
回复时间: 2012-08-09 09:30
以民政局登记备案的协议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8-09 09:35
双方在离婚登记后,重新签署一次。
回复时间: 2012-08-09 10:02
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2-08-09 11:13
您好!建议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后,另行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如果协议内容不违法,就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2-08-09 11:37
补偿协议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当然有效,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2-08-09 12:07
以民政局登记备案的协议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8-09 12:41
具体要看协议,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一般有效;最好找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8-09 15:49
有效。由于当时的实际情况而签署补充协议,符合当事双方真实意思。没有规定说以备案协议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8-09 20:51
要看具体内容而定,通常是以民政局登记的离婚协议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8-10 13:54
有效力 具体建议由律师代书  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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