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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移的顺序?求律师帮帮忙

广西-南宁 08-09 12:50  悬赏 0  发布者:斐七初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湖北人,我现在准备把户口迁往南宁,程序是怎样的? 南宁的派出所让我准备申请户口迁移的资料,而湖北那边说是要南宁的迁入证明,  不知道从哪开始, 请问下律师,是不是先回湖北收集入户口的资料,如未婚证,待业证,离婚证,村委会等证明,然后把资料带回南宁派出所才能开具准迁证证明, 然后再带准迁证回湖北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希望有经验的律师帮帮忙,说明一下户口的办理手续,因路途遥远,来回跑很麻烦。对于回答的律师,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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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9 15:50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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