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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修事宜

浙江-嘉兴 07-12 09:45  悬赏 0  发布者:boxudo……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家房子是两梯三户,电梯厅到我家入户门之间有一段1.5m左右走廊,两边都是防护栏杆,然后在走廊与电梯厅交接位置我安装了一个磨砂玻璃移门,门的位置对公共部位他人生活、行走不产生任何影响;
    前期与物业签订装修协议时,物业未提前告知我不能这样装修,我安装完以后告知我要拆掉,然后未得到我允许的情况下以影响消防为由单方面拆除移门了(备注:我家在24楼);
    该如何解决?我的意思是要么让我装,要么我获得相同的赔偿。PS:其他个别小业主在公共部位装鞋柜、外机,他们不拆除,就觉得我这移门好拆,就把我这移门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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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12 09:48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诉讼。
追问:

现在问题就是协商无果,诉讼劳民伤财,不太想采用,可否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参考

回复时间: 2017-07-12 09:55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可以和物业协商处理,或者就该拆除的门的价值要求物业赔偿。协商未果的话,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追问:

都说诉讼,麻烦给点实际性建议,我要求赔偿也要有理有据不是?

回复时间: 2017-07-12 09:55
无法协商可以诉讼解决。
追问:

都说诉讼,麻烦给点实际性建议?

回复时间: 2017-07-12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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