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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骑自行车一方高速横穿马路与另一方正常低速行驶的摩托车相撞

甘肃 07-12 14:3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骑自行车一方高速横穿马路与另一方正常低速行驶的摩托车相撞,骑摩托车的本来是是交警队办理的C4照,但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而且交警队没有采用事故当事人拍摄的第一现场照片,而是事后三个多小时事故另一方当事人破坏现场后的照片,法院也不采取,请问现在该怎么办?交警队的认定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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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7-12 14:39
这是可以按照交管部门认定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的
追问:

您好,但是交管部门自身错误办理证件,又不按事故第一现场照片处理,而是事故另一方破坏现场后的照片处理,交管部门应该发摩托驾驶证E照,结果发了吗C4,认定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这又不是骑摩托的错误,去交管部门一问,说是这是省上的一项惠民政策,我们县人多顾及不过来,怪你倒霉第一个遇上了。我们全县摩托车都办理了如此的错误证件,请问律师,那出了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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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7-12 14:59
你可申请复核。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7-07-12 15:47
你好,对交警的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7-07-12 15:56
你好,你要上法院推翻要有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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