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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孩子的一方没有房子住,会得到对方的补偿吗?

河北-唐山 04-26 08:03  悬赏 10  发布者:让往事随风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结婚三年多了,儿子两周岁零两个月了,我跟丈夫居住的房子产权归公公所有,我和丈夫都有稳定收入,他的月收入比我高些,由于我跟公婆之间不和,现在打算离婚,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丈夫起诉离婚的话,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比较大呢?我还想补充一下,像这种情况我是分不到房产的,那么如果我要孩子的话没有房子住,对方会给我一些补偿吗?孩子会不会判给有房子的一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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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26 08:11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孩子归谁。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给与适当帮助,但不是补偿。
回复时间: 2010-04-26 08:57
答;1、孩子监护权的归宿应当依据一切为了孩子利益的原则,你们夫妻二人能够取得监护权需要参照经济、教育、生活等方便孩子成长的条件。不过,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2、你前夫没有过错,离婚时没有义务补偿你;3、房屋产权属于你公公的,离婚时你们无权分割他人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0-04-26 09:04
孩子到底归谁直接抚养,法院会综合考虑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的。如果孩子归你直接抚养,而你没有房子居住,属于生活困难,可以要求享有对方房屋的居住权或其他经济帮助。
回复时间: 2010-04-26 17:35
法院会综合考虑你们的情况考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回复时间: 2010-04-27 10:25
法院会综合考虑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的。如果孩子归你直接抚养,而你没有房子居住,属于生活困难,可以要求享有对方房屋的居住权或其他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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