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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四川的计划生育政策我很困惑很无奈

 08-09 19:22  悬赏 0  发布者:849718……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四川 回答:(1)
您好,我是自贡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老公是天津人。我们属于再婚,婚前各有一孩,都判给前配偶。今年我意外怀孕了,很想要生下孩子,无奈四川计划生育政策不允许我们再生,按天津计划生育政策我们是符合生育条件的。但因为天津户口政策严,我不能将户口迁入天津。请问,如果我生下这个孩子,是不是肯定会被解聘。还有就是计划生育政策说超生的按夫妻双方地方人均收入的数倍征收罚款,可我丈夫那边的政策允许我们生呀,譬如:四川的一对夫妻超生罚9万,那我呢?也要被罚那么多吗?
谢谢您,我非常想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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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10日 15时34分
可以将孩子的户口跟随其父亲即可,这样就不用按照四川省的标准执行了。
追问:

可计生局的人说了,我户口在四川,就得按四川的标准执行,如果生了,不仅要被罚款,有单位的还是受到严厉处分。

回答:

您可以去天津生孩子啊!这并不违反什么规定啊!如果他们非要说违规您让他们给出依据,多半是唬人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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