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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2011年组建再婚家庭,他有一个儿子,我带一个女儿

浙江-湖州 07-14 09: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和老公是2011年组建再婚家庭,他有一个儿子,我带一个女儿,并于2012年产下婚子,现在结婚将近6年,在这期间土地征用,按人头50/人安置,现在房屋还没有拿到,老公诉讼离婚,只提离婚和抚养权,不谈婚后财产分割,我该如何应对,请问离婚后,我还能拿到属于我和女儿名头下的房子吗?现听现在法律规定,说房屋没有拿到,法院判决离婚了,开发商会收回我跟女儿名下的房屋,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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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14 09:06
这是可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相关证据的,否则是对你不利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4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14 09:31
房产证下来以后再分
回复时间: 2017-07-15 11:59
你是否同意离婚呢?如果同意,你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权利主张;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7-07-14 09:02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追问:

这种情况,离婚后开发商会不会收回我的房子

回复时间: 2017-07-14 09:08
您好,您可以要求分割财产,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7-14 09:38
没关系。过来办理委托即可。
回复时间: 2017-07-14 10:11
收集证据,主张自己权利,争取财产分割,具体可与律师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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