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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怀孕后离婚生的孩子算二胎吗

河北-保定 08-10 14:09  悬赏 25  发布者:刘兆宁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妻子已有一女4周岁,虽然不符合二胎指标但我们都很想要二胎,又不想缴纳罚款,现在妻子怀孕了,如果我们办了离婚手续后,现在的大女儿归我抚养,那她这次生育后算二胎么?如果不算 那我们办理了复婚手续后是不是就算二胎了?说白了就是想用离婚后再复婚的手段规避罚款,行的通么?
问题补充:
如果不行,那离婚后怀孕是不是就不违反计划生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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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0 14:36
你好 行不通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578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0 20:03
计划外生育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具体数额由当地计生部门 根据超生情况、当地经济数据在法定范围内决定
回复时间: 2012-08-10 14: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回复时间: 2012-08-10 15:28
计划外生育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具体数额由当地计生部门 根据超生情况、当地经济数据在法定范围内决定。建议当面咨询律 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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