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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受尽委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08-10 17:17  悬赏 0  发布者:122106……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邵阳 回答:(15)
事情从2009年说起。因为农村里有很多恶习,所以我就说得有点多。
我老家在湖南。我与A相识5年。意外有孕。我生于1988年2月13。A生于1987年11月27日。是同一个镇的。初中同学与高中同学。因为A的年纪被村委会填错,变成了1989年11月27日的。于是没有没达到法定年纪。我决定做掉孩子。但A的父母反对。说虽不登记,但会举办婚礼。头胎很重要请我生下来。我于是答应了。
2009年大年初二,A家父母前来提亲。其中,提亲的日子一连改了三次,今天说明天,明天说后来,毫无诚意。两家从此有隔阂。而且改日子他父母都没有打电话主动说明,都是我一看人没来,就问A,才知道他家改日子了。因为有了BB,我也算了。相亲,他家拿了8558元。然后,他母亲就回家建农民房去了。后来以A年纪未到为由,想省钱不肯再办婚礼。
2009年8月,我快生BB了,需要婆婆来带孙子。A家贪钱的面目露出来了。A母电话跟我说,建房子没钱了,(用了20多万,独独没有我生BB在医院所花的几千块)说她自己去问我母亲借一万来给我生BB,再借一万给建的房子里买家具。再让我妈请个人来服侍我坐月子带BB。然后电话跟我妈说,让我妈借钱给A,说可以让A打欠条。我爹妈气得七巧生烟。这一万块后来,A爸承诺我说2010年2月给还的,但一直拖到2011年4月才还,而且我自己还和A还有四千。并且A还大言不惭的说,他跟本不打算还钱,也不想还,并说,做人家外公外婆也应该拿钱出来。在农村,这些花费毫无疑问是得他家来承担的。何况我们还并未结婚。
2009年9月中旬,BB出生,还在坐月子,A发了工资。他妈妈以建房子没钱为由,把A1200的工资拿走了。
2010年5月,BB半岁。应A的强烈要求,我把孩子给A母带。外出深圳打工。A当时在惠州跟A爸在一个工厂上班。那个工厂早上7点半上班,晚上11点下班,一个月2千多块。我到深圳跟我父母在一个工厂,我父母都是做管理的,这个工厂不加班,一切都按劳动法,每个月有3千多。A于是提着床被子来投奔我父母,我母亲担心他不好意思,也是所谓的男性毫无用处的自尊心,亲自去接。这和以后我辞去自己心爱的工作,为了他父母所谓的面子问题,来到他家,还被他母亲诽谤说我收了A几千块钱才肯过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2011年3月,长期待在岳父家的A发现外人看他的眼光有点奇特了。于是骗我说他父亲年老了需要他照顾,(他父此时46岁,与我父同年)又要创造自己的事业,决定白天帮他父上班,晚上练摊创业,请我说服我父母,(我们的工作都是我父亲找大老板亲自批的,因为我们都没有应聘上,为此我爸爸还得罪了人事部的经理)我跟父母都同意他尽孝心。我父要求我一同随他走,他不同意。私下跟我说,距离产生美。我也舍不得工作,于是就此作罢。
他过去了1个星期,开始强烈要求我辞工。因为他到了那边没上班,天天被父骂没用无能。他认为我过去,能缓解这种情况。但我舍不得工作,同时,也知道这个男人已经如此不堪了。于是他开始漫骂我,说一个女人生了小孩不管小孩就他妈是败类。(他忘了BB六个月的时候,他就叫我不要带,出来打工)说一个女人嫁作人妇却不孝敬公婆是败类。(他忘了他跟本还没娶我过门,忘了他跟我说他父母其实有钱就是不想办婚礼,忘了他跟我说想过好日子就老老实实的讨好他父母,不然,没好果子给我吃,他都这样说,我还敢过去吗)我说,你不是说距离产生美么?他说,我后悔了,怎么着?我没有同意。于是他找算再找。他跟他父母就开始在老乡面前诽谤我,因为在农村,只有诽谤我才能另别人认为他儿子是好的,他儿子是好的才可以找好的。于是很多有的没的都套在我头上了。我辞工到他家去的时候,几乎老乡都带着偏见在冷眼旁观。而我一无所知。
2011年12月,长达半年的争吵以我的妥协结束了。他父母认为我不过去很丢面子。为了维护他家的面子,为了他自私的灵魂,以及孩子,我辞去了心爱的工作,另外自己做淘宝,希望经济独立,来到他家。开始看店、(杂货店,事多)管理出租房、带小孩、弄淘宝、包办所有家务,服侍A的生活。一天只睡几个钟头。事实证明,我能力有限,一个月带着孩子大约只能赚一千块。而且赚的还是一大家子花掉了。我做的不尽人意。A及A的父母不是宽容的人,嘴上不说,我天天都看脸色。
2012年7月20号下午,楼上与我同年纪的女孩子下来玩,她也只是无意中说起,我婆婆跟她说的,我收了几千块才辞工的,我问他们家要金子要婚纱照,诸如形容一个女人坏的品质我都拥有了。此女不是那种有心计的人,这种诽谤的话也不敢乱说。
于是我决定跟A谈谈,才坐下去我就委屈的直掉泪,问了句你母说我收了你的钱才过来的,完全置我的一片好心于不顾。A勃然大怒,指着我骂,哭哭啼啼,你想死啊,你去问她啊。我一时反应不过来,第一反应是这段感情没救了。我忍再多也没有用了。于是整理东西决定带儿子回娘家住一段日子。这时,店面聚集了很多人来旁观。A在店面外大喊大叫:你滚就滚,把儿子留下。这时,A爸回来。看到在吵架。
于是帮他儿子的忙来骂我,我抱着儿子从A爸身旁过,他推了我一把,也一样叫我走,把孩子留下,推我一把的意思是要动手了。我于是抱着儿子进里屋,不敢再动,怕被打。儿子吓得大哭,一直说,妈妈,我们回家,我们回家。
这时我的情绪已经很激动了,人也有些疯疯的,唯一的想法我一定要带孩子走,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地方。所有的人都在观看。我说,我一定要带孩子走,除非我死在这里。这时A爸说,你死啊,你就死在这里,我还怕你死在我家里啊。A在旁边看着,就像一个旁观者。我的情绪已经完全失控,又受他爸逼迫,一时失控,拿着刀片往自己的左腕割了下去。鲜血直流。然后A这时似乎才明白他是我的什么人,过来看了下伤口,很宽很深,说要打120,他父说,先别打,先打给他父母,别赖我们头上,是她自己寻死。又说,大家都看着,与他无关之类的。
伤口到医院缝了十针,里面也缝了有。比较宽比较深。我父母过来医院,决定问清楚他爸爸事实真相。这时候A很戏剧化,说要陪我去死之类的。
我父母到他爸爸那里,也很戏剧话,我父母什么话也没说,他爸一直在数落我,说我衣服下午才洗,碗放一个星期,(天地良心,我都是一天一洗)说谁 谁 谁 说我怎么样,(我与他家相处这么久,从来没见过他们家的人说过别人半句好话,别人也在我面前说他们坏话啊,我都一笑置之)说我不煮饭,(一个月煮了29天,在外吃了一天快餐)说了很多都是芝麻小事,但他爸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再说他妈,我曾亲眼见儿子拿石头扔在别的小朋友额头上,我拖进去就是要打,这时我婆婆迅速进来,大赞我儿子打得好,我儿子也觉得自己很牛逼。我儿子的指甲很长很脏,我决定剪掉,我婆婆也是马上跟过来,叫我不要剪,说,剪了就抓不伤别的小孩子。她认为自己小孩打别人的小孩是一件很威风的事情,他不知道这样,上了学,孩子会很招人讨厌,然后毁了孩子的。但是他家的人都是以此为荣的。很多很多这种事,都是非常爱耍小聪明。并且认为别人不知道自己的小聪明。
我手伤之后,A及他父母从未打电话问过我伤情如何。从未表示过歉意。因为出了这种事在农村很丢脸,媳妇走着进来抬着出去,他父母要力挽狂澜,到处证明自己是对的,是我自寻死路,他们对我仁至义尽,我不知好歹之类的,所以比较忙。唯一打过一次电话是A妈,这事后A也比较搞笑,将所有责任推到他父母身上,说他妈到外乱说,恨她。说他爸逼死我。说他很爱我,两个人处不好,都是他们的错。于是A妈就怕了,农村里,被儿子恨这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代表死了之后没人抬上山。于是赶紧找了那个女孩子,问她跟我说了什么,那女的说她没有说什么。于是他们一起打电话找我对质。当时手才缝了线,我才死里逃生,惊魂未定。就要被他要求还他清白。
这事之后,我说A对不起我。A说,你以为这事我好受。这种事,对我一辈子都有影响的,我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个阴影,居然被你这样吓。我这辈子被你吓了两次,一次是你生孩子,一次是这次,我真的承受不了,我人都是飘的。
伤到目前20天,手还是肿的,医药费用了1500多了,我也没钱了,店面里我投了八千块现金,我打工赚的,走的时候,抽屉里还有一千现金,A妈接手,就这样从从容容的花着我的钱。
之所以说这么多,是因为确确实实付出了很多,包括把父母也搭进去了,但没有得到珍惜。受了这么多的委屈,却不知道自己怎样为自己讨回公道。所以把事情写得清清楚楚,是想知道我该怎样为自己讨回公道。从哪些方面。
我现不打算在一起了。
首先,没有登记结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这其中,A的腿做过一次很大的手术,他13岁的时候,现在虽说问题不大,但他自己说,年纪一大肯定会残的)另外他家已经把孩子的户口上在他家了,我该怎样要求抚养权?
其次,这么多的事,现在不在一 起了,他家多多少少应该要给赔偿吧。我生了孩子到现在妇科病都没好。还有手伤可能1、2年都不能做用力的工作了,如果赔偿,应该多少才合理呢。
再者,他妈妈这样到处诽谤我,最终造成了我自残的后果,需要负责吗?
最后,他爸爸跟他在那种情况下以威胁的语气(A说,你敢带孩子走出这门一步,你给我试试看,A爸一边说把孩子给我放下并直接动手推了我一把)阻止我带孩子走,然后在我以死相求的时候,断然叫我去死,(如果他爸没有刺激我,我不会做傻事的。)需要负责任吗?孩子是我生的,他爸肯定没有权力阻止我的,出言威胁,应该也犯法吧。请帮帮我!!!
另外,要维护我自己最大的权益,我需要保存哪些证据呢。因为我所说的这些都是事实,但要证据的话还有困难,第一,他母亲诽谤,不知道那位女孩子肯不肯做证,第二,他爸爸,说的话,虽然所有人都听到了,因为都是老乡,恐怕没人肯做证,但他爸爸叫我去死的话,当面在我爸妈和姐姐承认了的。就是阻止A找电话120而先打我父母的那话,他不承认了。但当时,A的一个哥哥在旁边劝A,因为当时A也打算先打我爹妈的电话,A的哥哥说,先送医院,A才先送医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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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8月11日 09时56分
你和A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不成立,你们只能认定是同居关系,不能按照婚姻关系处理财产分割,同居期间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债务个人承担,当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可以比照离婚来处理。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8-11 09:58
1,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都可以争取,还孩子的户口上在谁家是没有关系的,也不影响抚养权归属的最终确定,所以虽然孩子户口在男方家,但你作为母亲也可以要求抚养孩子,孩子较小的随你可能性很大。
我的补充: 2012-08-11 10:01
2,关于你提到的赔偿问题。
无论是恋爱后失恋分开,还是结婚后离婚分开,都不存在谁赔偿谁的问题,基于这个要求赔偿的,法律也不支持,所以你如果因为多年和对方恋爱就要求赔偿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法律是不认可的,对方也可以不支付,当然对方自愿支付的除外。
不过对于你割伤手腕,男方和男方父亲有责任,看到你有自残行为也没有加以阻止,你可以针对这个要求男方赔偿,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我的补充: 2012-08-11 10:02
3,关于男方妈妈对你的诽谤问题。
男方妈妈和亲属的说辞,如果说的不是实际情况,那么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你可以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你可以要求男方妈妈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如果因此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你也可以要求男方妈妈一并赔偿,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我的补充: 2012-08-11 10:05
4,关于你和男方同居期间男方向你父母借贷的问题。
应当作为男方的债务,你父母可以要求男方及时返还。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我的补充: 2012-08-11 10:06
5,关于证据的问题。
证明上述你陈述的事实并不难,你可以使用电话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都可以,只要能够证明你主张的事实即可,不必拘泥于证据形式。
我的补充: 2012-08-11 10:07
那么你如果要主张权利,肯定要对现有证据进行搜集,无法搜集的可以委托当地律师调查取证,如果你没有任何证据,维权是相当困难了,建议及时搜集调查取证。
我的补充: 2012-08-11 10:08
以上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所做简要解答,当然具体还需要案件详情和细节来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追问:

1.孩子今年3岁,A曾做过手术,腿走路脚一高一低,而且我们没结婚,如果法院受理,我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
2。我认为A和A爸已经犯法了,对我采取语言威胁,肢体上的警告,阻止我带孩子出门。并在我情绪失控的时候,刺激我自杀,A妈进行有目的性的诽谤,并且造成了我割腕自杀这样的后果。他们应该要负法律责任吗?请问A爸要负刑事责任吗?如果赔偿的话我不知道要求赔偿多少才合适?

回答:

1,孩子3岁,年纪较小,又是你一直在照顾,你拿到孩子抚养权可能性非常大。
2,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方没有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毕竟自残是你自己的行为,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对人伤害构成犯罪的,必须是故意,而男方父子并没有,只不过在你自残后没有加以制止,对此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至于赔偿数额,上面第2点已经明确把标准给你列出来了,你根据标准和自己的实际产生的费用逐一计算一个总额就可以了。

追问:

800 十天点滴
300 换药费
90 持号费
3500 美容整形费 长达8厘米的疤,激光祛疤3500
5000 后续治疗费
2400 营养费 每天80,持续1月,
21000 误工费 一年前我在工厂上班的工资是3500,这里算了半年的误工费
3000 护理费 按平均护工工资算
10000 伤残赔偿金
20000 精神损失费 包括伤残造成的伤害,以及男方诽谤造成的伤害。各一万
1000 男方从女方拿走的钱
750 男方使用女方同等价值的手机一部
共计67840元。这样计算不知道合不合理?

回答:

以上项目都是合法的,都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追问:

我并没有真的要自杀,只说不带孩子我就以死相逼,他们阻止我带孩了走,不就是故意伤人吗?他父亲在我情绪失控的时候刺激我自杀,这算唆使他人自杀呀。不是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吗?我以前看法治天下,妻子要跳楼,丈夫不置可否,结果妻子死了,以故意杀人罪判的。

回答: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不是故意伤人,上面已经说了,对方对于你的伤害只是过失,而我们国家只有故意伤害罪,并没有过失伤害罪,过失致人伤害的,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楼下有部分律师竟然说出过失伤人罪这个罪名,我很不可思议,也许这个罪名是律师自己想象的,也许为了成为最佳答案不顾法律规定编造出来的,要么也许是该律师太不懂刑法了,不过法律上绝对没有这个罪名的,过失伤人也不构成犯罪,你也大可以让这些律师拿出所谓的过失伤人罪的法律规定,他们肯定拿不出来,因为法律根本没这个规定。
你说的案例没错,但前提是妻子死了,我们国家有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你当时死了,你男友和其父亲就构成犯罪,可你没死,他们就不构成犯罪。
当然,如果你男友和你男友的父亲对你有故意伤害行为的,你可以立即报警,并申请公安机关进行伤情鉴定,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的,你男友及其父亲涉嫌刑事犯罪,你可以追究他们两人的刑事责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0 17:56
既然如此,离开他不就完了吗。
回复时间: 2012-08-10 18:19
离开他过自己的新生活。
追问:

我认为A和A爸已经犯法了,对我采取语言威胁,肢体上的警告,并在我情绪失控的时候,刺激我自杀,A妈进行有目的性的诽谤,并且造成了我割腕自杀这样的后果。他们应该要负法律责任的。

回答:

这个事搞起太复杂,还是息事宁人为好。

回复时间: 2012-08-11 09:49
找个好人嫁了吧!
回复时间: 2012-08-11 11:28
如果不想跟A继续过下去,直接分手即可。财产问题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诉讼解决。如果需要可以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8-11 14:52
您说的问题,小孩随哪一方生活的问题适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会从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小孩随一方生活,另外一方定期支付抚养费。如果想争取小孩,现在需要收集您有稳定收入、住房等有足够能力照顾好小孩的证据以及对方不适宜照顾小孩的证据。

因割腕引起的一系列问题,依据法律规定,在旁人员不仅没有阻止,还用激将等方式刺激,是肯定存在重大过错的,您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各自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但是根据您说的情况,不太好取证。
回复时间: 2012-08-11 15:49
你好;1、孩子可以由他和他的父母抚养也可以由你抚养,主要看谁有能力,谁抚养对孩子有利;2、你受伤主要责任在你自己,他们的作为和刺激有一点的作用,可以适当是补偿你的治疗费用;3、你们没有结婚,属于未婚生子,你没有什么权利,如果你抚养孩子,可以主张他给付抚养费,4、建议你放弃没有爱情的感情,去找寻自己的新生活和真爱。
回复时间: 2012-08-11 16:57
可以直接分手,因为现在还没登记,你可以抚养孩子,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2-08-11 19:41
委托律师介入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8-11 21:00
建议电话联系咨询律师代理离婚诉讼吧?律师能较全面地为你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8-13 10:28
——(1)据你所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的所得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按照按份共有来分配财产。
(2)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你有权要求抚养权,已满两周岁的孩子,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权。法官会综合考虑你们双方目前的生活状态、居住环境、抚养能力以及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等因素进行判决。
(3)至于你所谓的赔偿,在你割伤手腕,男方和男方父亲有责任,看到你有自残行为也没有加以阻止,你可以针对这个要求男方赔偿,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4)至于你所说的诽谤,男方母亲和亲属的说辞,不是实际情况,那么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你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你可以要求男方母亲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而因此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你亦可以要求男方母亲一并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5)至于你所谓的证据,证明上述你所陈述的事实并不难,你可以使用电话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只要能够证明你主张的事实即可。另外建议处理好医患关系,同时保留医院治疗的相关凭证。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8-13 14:12
直接分手,因为现在还没登记,你可以抚养孩子,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2-08-13 15:28
委托律师办理。
  • [河北-邯郸]
  • 李俊律师 VIP
  • 电话:17631394631(微信同号)
  • 1134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4 11:12
你好!很同情你的遭遇,但因为你们没有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你和A只是同居关系,所以你的很多主张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此深表遗憾。
    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主张的有以下几项:
    1.关于孩子抚养问题。
    你可以主张孩子由你抚养。按法律规定,孩子归谁抚养,主要是看其跟谁生活对其成长更有利。相对来说,你勤劳能干,而且容易找到工作,所以孩子判归你抚养的可能性大,A是年纪大以后有可能有残疾,也不是必然的,而且A还有可能再婚,还有孩子。如果孩子判归你抚养,则A应当给付抚养费。
   2.关于有病补偿。
    因为生孩子而落下的病,你可以要求A给予一定的补偿,但因你们是同居关系,法律对此无规定,法院有可能不支持。
   3.关于诽谤罪。
    诽谤罪属于自诉罪,你必须有证据证明A母亲对你进行了诽谤,同时有你因此受刺激而自残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才有可能得到支持,追究A母亲的刑事责任。
   4.关于A和A父亲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A父亲和A涉嫌过失伤人罪。故意杀人指的是实施杀人的行为,A父亲推你一把的目的是让你留下孩子,而不是要置你于死地。简单的说故意杀人是他杀而非自杀。你受A父亲的刺激自杀,而A父亲和A都有尽力及时抢救的义务,他们没有尽到这个义务,放任你的死,可以说涉嫌过失伤害罪,但前提是你的伤害构成重伤,否则A和A父亲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关于上述问题,除了第1条,其他的你很难直接拿到证据,建议你先找他们谈话录音看是否承认,对于你自杀时,A父亲和A故意不救治的行为,你可以报案告其过失伤害罪。
    以上建议供参考。
回复时间: 2012-08-17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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