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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发现丈夫以前有过婚史,急咨询

广西-柳州 08-10 18:53  悬赏 20  发布者:422290…… 给我留言  回答:(3)
问题一:我和我丈夫刘2011年结婚,目前生下一女孩,刚满两个月,发现刘于2006年已结婚离异,并有一小孩跟随女方,请问婚姻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假如离婚,小孩会判给谁的可能性较大?注:因为生小孩,我目前没有工作,孩子父亲待遇比较好。
问题二:我丈夫刘2006年3月因女方怀孕,于2006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发现小孩跟他没有血缘关系,于2009年离异,小孩跟随女方,但是户口跟随男方,问:如何解除他们两父子关系?
问题三:我丈夫婚前贷款买了房子,目前还未还清贷款,我丈夫自愿写下赠予,把房子赠送一半给我,是否有效?
问题补充:
问题二;因我丈夫现在想迁移户口,不想把小孩户口也转移过来,女方又不同意将小孩户口转走,而小孩未成年,户籍处不同意只转我丈夫户口。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0 19:48
你的问题,来事务所面谈较好!孩子小应当归母亲,父子关系无法解除,赠予应当办理公证,否则,可以随便撤销。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2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1 21:44
泥猴,既然不是你丈夫亲生,离婚之后就和他没有关系了,不需要解除父子关系,如果自愿赠与给你是合法有效的,尽快去办理加名手续。乐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8-11 15:01
1\有过婚史,跟你现在的婚姻没有关系。
2、小孩确定不是你丈夫亲生,离婚后即与你丈夫没有关系。
3、可以赠与,注意尽快办理登记手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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