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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吵琐事,对方先动手打人。

贵州-遵义 07-16 16:4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因为一根电杆琐事闹起,对方先动手打人,自己出于防卫意识还了手,本人头部、膝盖各处受伤,已报警(待处理)现在在医院治疗,已经垫付了几百医药费,现在医院不给药了,该怎么解决?责任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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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16 17:03
你好,可以诉讼由法院判决。
追问:

这种责任在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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