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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后,男方不依照离婚协议不让女方接女儿

 08-10 20:56  悬赏 20  发布者:zhangq……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3)
我们在离婚的时候没有争议下在离婚协议写上了女儿的抚养这一条(女儿跟男方生活,一切费用男方承担,女方随时可以探望女儿,女方在不影响女儿学习生活的情况下节假日可带女儿生活及外出玩耍。)离婚后的一个月接女儿玩了两次,过后女儿的奶奶在中间挑唆,女儿的爸爸要我每个月达到他的标准付生活费,不付生活费就不让我接女儿,其实为了女儿我也愿意给,可是他们随时都可能变卦,我们的婚姻也因为他妈妈没有了感情离的婚,不愿意把钱给他们,我就说女儿长大了把钱给女儿也不愿意给你们,过后我就接不到女儿了。我应该怎么办,我不愿意就这样见不到女儿,还有可能把女儿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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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11日 17时42分
探望权是你的权利。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其它答案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0 21:52
如果协商不好,可以通过诉讼,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可以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回复时间: 2012-08-11 09:09
可以进行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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