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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的责任怎么定?急!!!

新疆-伊犁 07-18 22:07  悬赏 0  发布者:malei7…… 给我留言  回答:(22)
2013年房屋交工,交房时验房人员把进水管道的堵头全部取掉,让卫生间、厨房的地面少量进水,放水后只把总阀关掉了(总阀在楼道中)验证地面的防水层是否合格,在和楼下沟通防水层无问题后,我把地面弄干后就锁门,此后一直没有装修也无人居住,每年只是过来几次看一下,2017年6月28日晚,物业公司电话通知我说楼下的房屋进水,让我过来看一下,发现我的卫生间、厨房积水,(物业人员已在我来之前把总阀关闭)楼下房屋房顶多处积水。
   漏水的原因是,在漏水的当天,不知道是谁把我家的进水总阀门给打开了,然后和楼道住户和物业人员沟通后,才知道每层楼道的阀门井小门的钥匙是整个单元通用的。
    现在楼下住户要求我赔偿他的全部损失,而关于损失的程度和赔偿金额因数额相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请问我该怎么办?全部是我的责任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18 22:23
您好,一、你们没有在房屋居住,屋内积水非你们原因造成,个人认为,不应承担责任;
二、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你们的房屋防水尚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7-18 22:47
你好!
1、依你所说,对于房屋里的水管堵头取掉后应该恢复原位,进行堵上。因为你的疏于管理,造成大量积水漏水是有过错。
2、你家的总阀门是否关闭还是打开,无证据证明谁打开,无法找到共同侵权人。同时,就算总阀门打开,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漏水的。
3、如是对房屋正常使用,只是短暂少许的积水量,如防水层不合格造成损害,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而依你说的,积水量与积水时间明显超过了正常使用情况,就算合格的防水层也避免不了漏,那你无法免责。毕竟房屋不是水池,不具有长期蓄水功能。
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验房人员忘记堵上,也有疏忽,也有过错,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但现实一般这样的证据也不好找。所以,你将自己承担赔偿的可能性比较大。
5、对于损失,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委托第三方对损失进行评估,这样较为公平,按实际损失赔偿。当然,如对方有过份的要求可以拒绝的。可通过诉讼处理。
6、发生这样的事,谁也不愿意,换位思考,如是你的楼上漏水,对你造成损害,你会找谁赔?你会要求赔多少?建议协商处理为宜。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7-07-19 09:44
建议搜集相关证据,包括水阀的关闭经过,以及物业存在的过错等证据,有证据就可以合法维权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4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19 14:24
已经超过质保期则开发商不承担责任,很可能由业主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7-20 10:44
根据您陈述的内容,你不承担全部责任,但也会承担部分责任,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帮忙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7-20 18:34
你好!
1、你的房屋经验房交房,且验证了地面的防水层是否合格,验证后你收房未提出异议,一般视为房屋防水层合格。开发商无责任。
2、该房屋你是所有权人,你有管理该房屋的义务,因未尽到管理义务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你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他人原因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该原因的行为人应当负侵权责任。
3、依你所述,如果不是你打开了进水阀门,那么肯定有人打开了进水阀门,要么是物业人员,要么是你的对门,或者是其他的施工人员,一般来说其他楼层或外来人员打开的可能性不大。
但这需要你举证,你可以了解一下,小区是否停过水、对门是否开关过阀门或者正在装修施工,并录音,如果还找不到相关人员,你只能承担侵权责任。
4、物业对水电井有一定的管理责任,物业管理不善,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5、因此,如果你能找到开进水阀门的人,你无责任,有该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造成你房屋的损失。如果你找不到这个人,你承担主要责任,物业承担次要责任。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19 10:51
1、你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房屋接收后,你应该合理的管理、使用,经常检查特别是长期不用的房屋,不能不管;2、物业管理或者谁管理钥匙应该承担次要责任。3、钥匙没有管理人,或者整个单元的住户都可以随时拿钥匙,开关自己的总阀门;他们都有可能开错阀门,谁也不承认,都告上法庭,法院也查不清,一般是判他们平均担责任。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复时间: 2017-07-19 11:08
你好,在找不到是谁把你家水阀打开之前都是由你方来承担赔偿责任,你是直接侵权人,你有管理房屋不漏水的义务,建议跟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7-19 11:09
应当通过司法鉴定确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7-19 14:26
就您描述的情形,你不承担全部责任,但也会承担部分责任,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帮忙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7-19 15:04
你是否承担全部责任暂时说不清楚,应该寻找漏水的真正原因,可能是开发商的原因,可能是交房时验房人员操作不当原因,有可能是你自身的原因。责任在谁,谁就有责任,如果都有责任,根据过错和过失来分担。
回复时间: 2017-07-19 15:08
您好,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你可以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7-19 18:18
那阀门不是你打开的,你不用承担责任,关键要找到是谁打开你的阀门
回复时间: 2017-07-20 10:33
您好,建议您先调查清楚为什么你们的阀门是开着的,是谁开的?您没有在这个房子里住,我认为你们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7-20 12:37
你好,应当鉴定漏水的原因。
回复时间: 2017-07-20 13:28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因为交房后一直是我方进行管理的,对于长期不使用的房屋,你应该注意到合理的管理、使用,经常检查特别是长期不用的房屋,不能不管;其次,物业管理部门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阀门进行检查。然后确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7-20 16:28
搜集证据,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7-07-21 18:40
协商不成可以寻找证据诉讼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7-07-21 20:21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在什么情况下找楼上邻居
 
(一)因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破坏地面防水设施。
 
法律关系:侵权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
 
(二)因楼上住户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久远自然老化,超过质量保质期,正常生活用水导致渗水漏水。此时因双方均无过错,基于公平责任原则可能存在责任分担。
 
法律关系:相邻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各方、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给相邻各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二、在什么情况下找开发商
 
因房屋质量问题,比如在房屋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而渗水漏水。
 
法律关系:商品住宅纠纷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工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三、在什么情况下找物业单位
 
(一)因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而漏水需要大中修及公共改造工程才能修复的,可向物业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予以修复。
 
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即大修基物业代管,金由需经2/3以上业主同意,需向物业申请。
 
(二)因《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有约定物业公司对房屋有某些修缮义务。
 
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回复时间: 2017-07-21 22:09
你们的房屋防水尚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7-22 00:11
您好,一、你们没有在房屋居住,屋内积水非你们原因造成,个人认为,不应承担责任;
 二、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你们的房屋防水尚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7-23 11:21
应当通过司法鉴定确定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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