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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院子东以西有条不知名的自来水管道,东是开发商指定的我家取水处

山西-忻州 07-21 14: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院子东以西有条不知名的自来水管道,东是开发商指定的我家取水处,以西有条不知名管道和这条管道为同一
我家院子东以西有条不知名的自来水管道,东是开发商指定的我家取水处,以西有条不知名管道和这条管道为同一条管道,由于工程需要被院子中间的这跟管道所阻碍,于是我就找埋这跟管道的人,也就是开发商,他说这条管道是通往他家的,他家取水走了前边这跟管道不用了,说可以砍断,事后我想堵了这跟管道的头,可他硬是不告诉我,致使我没法处理。请问律师1:这跟管道突然来水淹了我家院子,我已经告知了开发商并经过他同意后砍断的,是不是与我没有责任,他家是否有管理好或主动拆除另一个头的义务。 2:我已经告知了开发商也就是埋管子的人,这跟管道已经断裂不能用了,如果突然来水是不是与我没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我已尽到了告知的义务,申明这跟管道作废了,如果这跟管道还来水是不是他家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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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7-21 15:18
事实描述的有些前后矛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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