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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是否算工伤

 08-13 09:32  悬赏 0  发布者:baofen……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济南 回答:(9)
朋友父亲在某小学看大门兼打扫卫生,8月10日在校园修剪树木时从梯子上摔下来,造成脊柱骨折,没有和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算不算工伤?学校以没有让朋友父亲干修剪的活为由,不愿意负责。请问学校有责任吗?如果和学校打官司,需要注意收集什么证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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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8月13日 09时34分
算工伤,应当进行工伤认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3 09:37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虽然你朋友父亲没有签合同,但是关键是否已经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了,超过1年则属于该校职工。关于工伤要向劳动局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回复时间: 2012-08-13 09:38
如果双方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工资单、工资条、工作服、工作卡、证人证言等证明是劳动关系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8-13 10:21
你好,如果双方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工资单、工资条、工作服、工作卡、证人证言等证明是劳动关系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8-13 10:32
你好,1、算作工伤,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即劳动者去学校实际工作之日便已经存在,因此,发生的意外事故算作工伤;2、既然是工伤,学校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需要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再走工伤赔偿;详情建议尽快预约面谈,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8-13 10:57
应该是工伤,注意搜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发放记录等,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8-13 11:40
如果双方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工资单、工资条、工作服、工作卡、证人证言等证明是劳动关系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8-14 09:12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能认定为工伤则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交(1)工伤认定申请书
(2)劳动关系的证明(没有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也可以)
(3)医院的病例
回复时间: 2012-08-1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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