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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转让别人的房产,土地和山林,签有协议,现在别人想要收回去,请问可以吗

 08-13 11:46  悬赏 0  发布者:132021……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湖北 回答:(2)
2005年,甲方因年老投奔远方的儿子,但甲方户口没有转走,只想转让老家的房产,土地和山林,后经甲乙双方协商,我以5000元转让甲方的老瓦房,土地和山林,双方都签字画押了,房产及所载一切都归乙方所有,(房产土地和山林的东南西北位置都写得很清楚)甲方的房产证,土地和山林使用证也都交给我们了,双方还签有附带证明,证明称:买房及所含土地,山林证所载一切法律法规事项责任由乙方承担。就是当时没有经过村委会,也没有拿去公正。现在甲方想要以原价要回去,我没同意,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甲方就去镇上以挂失的名义把粮种补贴的卡补回去了,把里面补贴的钱取走了,还要收回房产土地及山林,请问:1我们签的协议有效吗,2甲方的做法合法吗?3我要是不同意,甲方能要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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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8月13日 14时50分
你好,答复如下:
1、你们所签订协议有效,
2、甲方做法不合法;
3、建议你现在直接起诉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3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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