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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咨询

上海 07-24 05:3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你好,我是上海市新静安区大统路路933弄这里的,已经在拆迁进行中,动迁组说我他处有房,不属于安置对象,我家拆迁地址的情况是目前我们家里一套45平的租赁房 证上是我外婆名字,房子里户口有3本一共12个人,我也是其中之一,我自己的情况是户口在拆迁房里,桃浦有一套41.2平的房子 里面有户口4人,我不在户口内,我是产权人,这个房子我公积金贷款了33万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拿安置费吗,补充一下我妈的户口也在拆迁房内她其他地方没房,我是否可以和我妈的份额合并在一起拿套房子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24 06:36
可以合并在一起拿套房子
回复时间: 2017-07-24 09:50
您好!
拆迁补偿属于承租人和同住人共同所有,原则均分,你如是同住人,有权享受拆迁补偿的,需要依据拆迁协议和被拆迁房屋具体情况来确定,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欢迎详询!
  • [上海-静安区]
  • 方燕律师 VIP
  • 电话:13661982247
  • 1150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24 16:26
如果你是被征收房屋的同住人(同住人需满足三个条件“户口在册、实际连续居住1年以上、他处没有享受过福利性房屋“),你可以参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的分割。至于你能否得到安置,如果被征收房屋是数砖头的(即没有享受托底保障),征收实施单位是不认定安置对象的。但是,目前适用征收新政的基地,对于安置房屋的认购人有一定的要求,即必须符合上海经适房购买条件的户口在册人员才能认购安置房。像你的情况,如果他处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应该符合认购安置房屋的条件。具体参照你们基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回复时间: 2017-07-24 07:20
首先要确认你是否是安置对象,再能考虑你和你妈合并安置!动迁安置是复杂的,需要根据房屋性质,同住人和安置人口的认定、安置方案具体分析!
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尚不够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  来电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有二十  多年动迁和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和指导,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7-07-24 08:06
1、拆迁补偿属于承租人和同住人共同所有,原则均分。

2、你如是同住人,有权享受拆迁补偿的。

3、需要依据拆迁协议和被拆迁房屋具体情况来确定。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7-07-24 10:14
公房动迁,你如果是同住人的话,可以要求享受动迁待遇。尽量与动迁组交涉。
回复时间: 2017-07-24 12:32
您好,基于您的描述,我给予以下意见,可以的。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洽谈或加本号码微信咨询;如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7-07-24 19:44
可以拿安置费的
回复时间: 2017-07-25 14:09
如果此处公房按照居住困难户保障来补偿,则你名下有房,不属于居住困难户保障对象,没有安置费。如果此处公房是按砖头来进行补偿的,则看同住人资格,同住人资格是不受商品房影响的,你还可以拿到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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