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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私房拆迁,没有房产证,只有地税证,地税证上面是奶奶的名字

湖北-武汉 07-24 15: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4)
请问,现在私房拆迁,没有房产证,只有地税证,地税证上面是奶奶的名字,奶奶已经去世,奶奶生有3个子女,其中小儿子已去世,小儿子的妻子还在世,奶奶的大儿子和二女儿也在世,是3人继承这个房子吗?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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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24 15:47
您好!
 如果有遗嘱,是按照遗嘱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欢迎详询!
回复时间: 2017-07-24 20:17
如果有遗嘱,是按照遗嘱来的。

  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来的。不知道您爷爷还在世么?如果在世的话他也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如果小儿子的妻子尽到了赡养义务的话,也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分配的话一般是均分,也可以有继承人协商不均分。一般要照顾到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会少分或者不分。
回复时间: 2017-07-24 15:37
你好,

  如果有遗嘱,是按照遗嘱来的。

  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来的。不知道您爷爷还在世么?如果在世的话他也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如果小儿子的妻子尽到了赡养义务的话,也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分配的话一般是均分,也可以有继承人协商不均分。一般要照顾到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会少分或者不分。

  如果您有需要,可以继续和我联系。电话或者微信都可以。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7-07-24 15:39
由其子女及小儿子的继承人继承,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7-24 15:39
看小儿子的妻子是否尽赡养义务,如有则是三人
回复时间: 2017-07-24 15:40
你好,房屋拆迁需要根据房产证来确定,房子的房产证呢?
回复时间: 2017-07-24 15:40
您好,如果小儿子的妻子有尽到抚养义务的话是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财产的。

您奶奶要是没有留下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程序来,又上诉我提到的行为的话三个人平均分配,要是没有则大儿子、二女儿两人分配财产。

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谈,希望可以帮得到您。
回复时间: 2017-07-24 15:45
你好,请问你的爷爷还在吗?你爷爷可以支配这房子的。请问你奶奶在离开前有对财产进行分配吗?如果没有的话,你们都是法定的继承人,还有问题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我。
回复时间: 2017-07-24 15:53
小儿子有没有孩子?
回复时间: 2017-07-24 16:23
您好,请问您爷爷是否还在世?您奶奶有没有立下遗嘱呢?如果有按照遗嘱来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小儿子的妻子平时是否有赡养老人呢?详细情况,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7-24 16:41
小儿子如有孩子,孩子可以代位继承。
回复时间: 2017-07-24 17:04
您好,如果小儿子有子女的话可以代位继承 。大儿子和二女儿同样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回复时间: 2017-07-24 18:24
您好,依照遗嘱执行
回复时间: 2017-07-27 08:55
房子的房产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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