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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

 08-14 09:24  悬赏 10  发布者:zm6949……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2)
我在一家国企实习结束,本来应该任职的,但应公司没有职位空缺,我在家休息10个多月,一直拿最低生活保障,大学毕业与公司签的合同是6年,我现在想辞职,是否需要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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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14日 10时56分
你好,你随时可以提出辞职,不需支付任何违约金.
追问:

我在休假期间还参与了一些培训、考证,这些费用都是公司出的,我现在辞职是否要还给公司这些花费(合同上只注明了实习期的培训费)。

回答:

你好,不需要.辞职的理由有讲究,不要以个人原因为理由辞职.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4 09:29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约是要支付违约金的,多少要考虑到劳动者支付能力,造成经济损失大小等情况合理确定。 
    所谓违约金,是指劳动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支付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
   违约责任在我国民法体系中一直遵循着意思自治原则,其数额、承担方式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然而,鉴于以往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往往对劳动者不利,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作出了严格限制,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具有遵守服务期、竞业限制及保密义务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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