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王远洋  吴健弘  刘平  王景林  
该问题已关闭

这个收入证明由谁来出?

山东-德州 08-14 14:43  悬赏 5  发布者:天涯望月 给我留言  回答:(1)
老师好!请教一个问题。我单位系一城市广场管理部门,广场的保洁业务已承包给个人李某,由李某组织人员从事保洁工作并支付报酬。现有一保洁人员徐某,在上班途中被车辆碰伤,因赔偿问题对肇事司机提出诉讼,法院要求徐某出具工资收入证明,徐某找李某开具证明后,当案律师认为李某以个人身份无权出此证明,须由我单位出具证明方为有效。我单位认为自身与徐某并没有直接的劳动雇佣关系,不愿卷入他们的诉讼纠纷,因此拒绝为徐某出具证明。请问老师,以上双方观点何者正确?从我单位的角度,此事应当如何处理才能合法合理又不损及单位利益?谢谢老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4 15:07
你单位与徐某并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没有义务为徐某出具证明,可以不出具。
追问:

谢谢老师的答复!请问李某以个人身份开的工资收入证明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回答:

有证效力,但是证明力不大,没有辅以其他证据,法院一般不予认定。

追问:

要辅以其他什么证据呢?谢谢!

回答:

比如工资卡、工资条、纳税证明等,在此案中不太可能。

追问:

如果我单位为李某出一个承包保洁业务的证明,再加上李某开的工资收入证明,这样是否可行?法院能认定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广东梅州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2852
重庆 渝中
人气:396963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4422
湖北 襄阳
人气:44118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