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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分房直接填我名字,不是被安置人

江苏-无锡 08-14 18:49  悬赏 0  发布者:小西1987 给我留言  回答:(1)
朋友欠我钱没有现金还,现在他家里拆迁,明年上半年分房,他准备用房子来抵押钱款,说明年分房时他可以拿欠款条找熟人作为抵押,然后直接报上我的名字,房子直接办在我的名下,不用经过过户手续,请问这样危险吗?后期我会有什么麻烦,如果要找需要找哪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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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5 06:09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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