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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房子差价问题

陕西-延安 08-15 20:54  悬赏 0  发布者:郭亚莉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婆婆在2008年把自己单位分的一套房子给了一位同事的亲戚,当时我婆婆收到别人给的感谢费3000元,并在别人写的收到感谢费以及今后配合办理一切手续时给予配合字条中按了手印,当时的房价是1平方3300元后来单位职工闹事房价降到2900元,现在别人要求我们给他过户我们想把3300降到2900的差价要回来,鉴于有那个字条我们不知道是否妥当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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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5 22:51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好了。
回复时间: 2012-08-16 09:00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8-17 11:20
不明白什么意思,请详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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