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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黑龙江 04-29 12:41  悬赏 25  发布者:颜廷成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2006年1月父母为我贷款买房并有公证书,2006年8月我与妻子登记结婚,我自己工作挣钱来还贷款我妻子没有工作,今年4月份她与他的一个男友好上了,我们还没有离婚,请问1、这所房子算是我的婚前财产么,我妻子有份么2、我想卖房过户时候需要我妻子到场签字么3、我们离婚后她有房产拥有权么,
问题补充:
贷款人是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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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29 12:48
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0-04-29 14:19
究竟贷款人是谁?怎么又是你还贷,问题介绍的不清楚。如果贷款人是你父母,首付款也是你父母交付,则她对该房产没有分割权。
回复时间: 2010-04-29 16:44
如是以你的名义贷款的,那么婚后还贷部分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对该部分你妻子享有权利。
回复时间: 2010-04-29 16:57
1、这个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没有你妻子的份。
2、如果你的公证书上写明房子是你父母赠与你个人的,那么就不用你妻子签字了。
3、离婚时她也没有产权,但是对婚后还贷的那部分款项她有权分割,因为这部分是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0-04-30 10:53
根据您的叙述,此房属于您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女方同时享有债权,具体细节还是建议直接面谈咨询效果更好,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我们会给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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