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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全责后还能更改吗?

广东-广州 08-05 00:15  悬赏 0  发布者:时雨天 给我留言  回答:(1)
7月29日,三车相撞事故。我车变道时与前车碰撞,两车减速停车,后车撞上我车并使我车再次与前车相撞。无人员伤亡,后车定损维修费4万元,我车定损1万元,前车定损3千元。
    交警现场判定我方变道操作不当,负全责。当时我认为可以报保险处理,前方车主告诉我如不认全责交警会安排拖车,还会有其他费用。由于没有相关经验当时认了全责。
    我车为某租车平台租的车,租车时所购买的保险有说明,驾驶者与租车人一致才能获赔,而我驾驶的车是朋友所租的不符合赔付保险条件。
    现咨询以下问题:1、事故全责认定能否更改?若重新定责我方全责的概率大不大? 2、保险完全不赔是否合理?
    其他补充:1、三车均无行车记录仪。2、前车已与我方私了。3、后车已完成定损,等待我方支付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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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07 14:19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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