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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云南-大理 08-18 11:44  悬赏 0  发布者:娇娇阿宇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些法律问题,麻烦各位热心人事。
    我朋友家是办私人石材加工厂的,有一位要加工石材的客户,他来我朋友家加工石材,然后自己在我朋友家的加工厂受伤,但受伤的的整个过程都是他自己造成,但当出事后,我的朋友在第一时间把这位客户送往医院,并承担了所有的医药费用,但是在出院这个过程,是在对方给我这位朋友打电话的情况下,我朋友才去接他出院,事后10个多月,这位客户找到我的朋友说,在他出院后旧病复发,想要让我的这位朋友再次赔偿。
在此我想咨询我的这位朋友在法律上还需要负哪一些法律责任,这件事要是用法律解决,我朋友的立场是否有利,我的这位朋友该怎么样合理处理这件事情,希望得到你们的热心帮助,为我的这位朋友简答,我期待你们的回信。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8 11:55
具体要看对方是什么原因受的伤以及受伤经过,作为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应当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你朋友确实没有过错,那么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8-18 13:40
如果你的朋友石材加工厂具备保障人身安全的措施的话,你的朋友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8-19 10:25
石材加工厂的经营者或者业主在加工石材和经营过程中,是否具备相应在资质,具有相关营业证照、具备了相应有保障人身安全的措施和条件,如果都具备,那么,该客户受伤的过程又是什么,经营者(业主)是否有过错或者说有多少过错,这些都是你朋友不否承担责任及承担多少责任的前提。如果协商不成,对方作为“受害者”,其有权提出诉讼,只能届时再应诉,由法院评判。
追问:

你好,胡律师,当时的经过是这位客户,在没有任何人的要求之下,自己拿着工具动了石材,导致吊架砸下来受伤,受伤之后第一时间,我的朋友把他送往医院医治,并承担了所有医药费用。出院也是这位客户给我的朋友打的电话,我朋友才去接他出院。但事隔10个多月,这位客户却想要在次要求我的朋友赔偿。我想请问一下胡律师,现在的情况我的朋友该合理处理,如果由法院评判,我的朋友立场是否有利,麻烦胡律师热心简答,谢谢!

回答:

过错主要在该客户,但是你们作为经营者没有阻止或者说让无资质无操作能力 的人擅自动机械设备,存在一定的过错,应该承担补充责任。也就是说,主要由对方承担,你们一般说应该承担30——40%的民事赔偿责任。
不了解详情,律师解答供参考。

回复时间: 2012-08-19 18:10
您好!你们承担部分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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