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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利用离婚假象,以同居为事实要求男方共同承担房屋赔款及扶养

云南-昆明 08-07 15:36  悬赏 0  发布者:中帆建设鼎易 回答:(2)
对方利用离婚假象,以同居为事实要求男方共同承担房屋赔款及扶养女方孩子并承担私立学校学费 对方利用离婚假象,以同居为事实要求男方共同承担房屋赔款及扶养女方孩子并承担私立学校学费。在上述所有都做完后,女方以不合适为由提出分手,在男方不同意分手的情况下,女方把原丈夫找回来一起共同生活。请问!对上述所说,女方能构成经济诈骗和感情欺骗吗?对此是否可以上述法院要求女方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赔偿吗?谢谢!注;对方是根本就没有离婚,而且孩子也是女方与他人所生!在双方开始交往时告诉我她是离婚单亲家庭,并且女方公司同事都以为女方是离婚单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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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07 16:11
女方的行为涉嫌重婚
回复时间: 2017-08-08 09:57
涉嫌犯罪 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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