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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自建房属于女方,婚后到房产局登记男女双方的名字,但房产证一直未审批下来

北京-东城区 08-08 11:39  悬赏 0  发布者:??? 回答:(12)
婚前自建房属于女方,婚后到房产局登记男女双方的名字,但房产证一直未审批下来,直至目前,婚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登记是否属于一种赠与行为,离婚期间,为保证女方的所有权,是否可以向房管局申请撤销该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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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08 11:45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8-08 12:25
你好 ,可以要求撤销。
回复时间: 2017-08-08 12:26
属于一种赠与行为
回复时间: 2017-08-08 15:09
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只有三种情况,您的情况不属于这第三种。
回复时间: 2017-08-08 11:48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诉讼
回复时间: 2017-08-08 12:00
您好,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8-08 12:14
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撤销赠与行为,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7-08-08 12:19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
回复时间: 2017-08-08 12:51
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撤销赠与行为
回复时间: 2017-08-08 14:08
您好,原则上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回复时间: 2017-08-08 16:56
您好,可以撤销,但是撤销权要在一年之内行使
回复时间: 2017-08-08 17:35
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登记细节、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房产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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