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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房屋认购书》,全额退还定金的申请 贵公司与我于2017年7月22日在签订《认购书》时

湖南-岳阳 08-08 16:2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撤销《房屋认购书》,全额退还定金的申请      贵公司与我于2017年7月22日在签订《认购书》时,因贵公司的以下行为,使我产生重大误解,且所订《认购书》明显有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例规定,现要求撤销双方所签订的巜认购书》并全额返还我交纳定金106786元,理由如下: 一、由于贵公司《认购书》条例中没有写进宣传、诱导我购买投资房:酒店式管理,以租养贷、十年回本;每年免费给业主任何时候居住一个月的内容,我感到购房后,宣传的投资房内容无法落实和兑现,多次与岳阳金鼎地产主管和销售员交流、沟通,要求在《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补充投资房内容作附条件遭拒绝,致使我无法继续购房,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我随岳阳金鼎地产主管和销售人员,乘坐贵公司汽车从湖南岳阳抵达翰林名苑不到30分钟,在完全不了解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下,相信了贵公司的诚信,马上按贵公司要求先交定金106786元(后来发现超出了贵公司《认购书》条例规定10万元定金数)去抢房,确信《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肯定有投资房宣传条例,交款后,毫无戒备心理地按贵公司销售人员要求,在他们已填写好的《认购书》指定位置签名、按手印,导致我产生重大误解去认购了贵公司宣传销售的投资房。       三、我购买的翰林名苑39—1,2501号房,总面积为77.74平方,单价为12200/m,总价为948428元,九五折后单价为11590元/m,总价为901006.6元。交款、签名后发现《认购书》上单价为9040.21/m,总价为702786元,与我实际购房价格不符。而且出售给我的商品房价格远远高于2017年7月银滩商品房销售的平均价格,贵公司 明显隐瞒了当地商品房价格实情,房价虚高。 综上所述,贵公司宣传诱导我产生重大误解购房,宣传投资房内容拒绝作附条件写进贵公司的《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例中,直接导致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贵公司的这种销售方式,明显违背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有失合同签订双方公平原则,要求全额退还《认购书》定金106786元。同时归还在贵公司办理购房时,交公司、银行贷款所有资料,否则,因此出现个人资料信息外泄带来损失,一律由贵公司承担法律后果。    申请人:                   时间: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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