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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工作10年,定向研究生,已签三方协议,毁约后是否保留原来待遇?

山东-济南 08-21 00:45  悬赏 5  发布者:不找零钱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上硕士研究生以前已经在原单位工作10年,当时上学前签署了三方协议,是计划内定向委培研究生。此外没有和原单位再签署涉及到违约金的协议,但是原单位在我上学期间一直在给我照常发基本工资。

现在面临毕业,不想回原单位。我想问一下,如果通过协商和原单位解除三方协议,然后拿到就业协议书,是否就是和正常的应届毕业生一样可以参加招聘?

如果这样的话,我原来的工龄、职称、待遇等是否能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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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8-21 08:15
你好,三方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原来的工龄、职称、待遇等应该能保留
还有你说的这个计划内定向委培是什么政策,都应该有具体规定的,这个要看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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