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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相撞

上海-闵行区 08-21 11:00  悬赏 20  发布者:张晓锋123 给我留言  回答:(3)
事故地点;距十字路口200m,无任何可横穿标志。
事故车:无牌有购买发票,另一辆不知。
事故详细:我属于正常行驶,当时前面是红灯,我距红灯有200m机动车都已停,另一辆电动车是从机动车缝隙穿行而出。来不及刹车撞了。我的车严重损伤,别人车损伤小,人轻伤。
问题:责任怎么认定,我该负责人的多大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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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1 11:10
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8-21 12:14
应当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确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8-21 17:44
建议报警,由交警依据现在情况划分双方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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