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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的问题是关于一个贷款案例,具体内容如下:苏某在一网贷平台上借了1000块钱

广西-河池 08-13 12:2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想问的问题是关于一个贷款案例,具体内容如下:苏某在一网贷平台上借了1000块钱,但是扣除手续费之后,只拿到了900块,该借贷公司的借款期限是4月5号-4月19号,不到一个月的时间,19号之后就开始算滞纳金,借贷合同里明写着逾期滞纳金一天20元,但是没有写明具体的逾期利息率,如果按照这个数字换算的话,远远比银行贷款利率高出很多,这样的话该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如果构成,那具体罪名和处罚的什么?另外,该公司借款合同中写的逾期滞纳金一天20元这样的显失公平的条款是否属于无效条款? 还有,苏某逾期了115天,本金加利息加滞纳金一共要还3500元,如果3500元这个金额他没有还的话,贷款公司是不是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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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8-13 15:00
你好,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建议委托律师核实相关情况再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17-08-13 13:14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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