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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问题

浙江-湖州 08-13 15:00  悬赏 0  发布者:颜荣奎 给我留言  回答:(8)
您好:我有一继承遗产的问题向专家请教望赐教。我妻子唯舅舅不幸于今年7月初病故,由于不婚所以旡妻旡子女继承其遗产。也就是说既旡第一顺序继承人又旡第二顺序继承人,唯有我的妻子,他的亲外甥女是他最近的亲人。我想问的是:作为(胞姐的女儿)他最近的亲人有否继承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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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13 15:02
没有,你遗嘱才可
回复时间: 2017-08-13 15:02
可以做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财产
回复时间: 2017-08-13 15:04
这是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的
  •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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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8-13 15:04
若无医嘱继承。可以做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
回复时间: 2017-08-13 18:25
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租父母。
回复时间: 2017-08-13 15:05
如果是其舅舅姐姐的女儿,可以继承
回复时间: 2017-08-13 15:30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8-13 18:20
没有其他兄弟姐妹了?
追问:

杨律师您好:法律上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均在早年亡故,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后代,只剩我妻子一人了。

回答:

你妻子的母亲如果先于你妻子的舅舅过世。就只剩下一个途径,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分割一部分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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