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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人(户口未迁离原著地)是否有权得到土地赔偿

安徽-淮北 08-21 20:34  悬赏 0  发布者:李穆 给我留言  回答:(3)
穆大妈,今年75岁,20岁嫁到因楼村,40岁丧偶,育有一儿三女,待儿女成家立业后,穆大妈于65岁改嫁到王庄村,但户口未迁出因楼村。改嫁丈夫逝世后,穆大妈搬回因楼村,由儿子抚养。时遇因楼村土地拆迁,按人头分配土地赔偿款,因楼村代表以“出嫁女儿”为由,拒绝土地赔偿款,请问穆大妈是否有权享有集体共有土地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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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1 21:00
根据当地政策
回复时间: 2012-08-22 06:08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8-2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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