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吴健弘  陈利厚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二胎处罚问题

浙江-金华 05-01 13:36  悬赏 20  发布者:661097…… 给我留言  回答:(0)
你好!
      我有几个关于计生条例的问题咨询下。 
我们先有一个儿子,已落户东阳市。后有一个女儿。我们均为农村户口,其中妻子为非本地户口。现有如下疑问: 
1,计生处罚条例当中按男女双方纯收入2-4倍处罚。 
请问2-4倍是如何界定的?2倍/3倍/4倍如何适用? 
纯收入是如何定义的?如果双方一年开销下来没剩下钱又是如何实施的? 
2,处罚时间如何规定? 
是上户口那个时间吗?滞纳金何时计时,具体百分之多少? 
3,如果一方是非本地户口,第二个子女不准备在本地上户口,东阳市计生办是否还有权干涉超生处罚实施?如果有权又是如何实施操作,是否有法可依? 
最后祝你和你的家人,五一快乐! 
斯先生 

QQ66109789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辽宁沈阳
广东茂名
黑龙江黑河
福建厦门
广东广州
浙江金华
山东聊城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沈阳
人气:154117
广东 广州
人气:3931716
广东 茂名
人气:18799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704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7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4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