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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死亡谁的责任?

福建-南平 08-22 09:51  悬赏 0  发布者:燕子离 给我留言  回答:(3)
14周岁的农村孩子溺水死了。 死因是:在河中游泳的时候,溺水身亡。 查看河中有坑,捞沙工人未及时下河去救人而是先报警,耽误了救人时间。但是小孩的头还是露出水面的。捞沙公司有责任吗?要负多大责任?
问题补充:
溺水地方没有任何标志的警示牌。而且捞沙工人看到溺水者还露出头发未马上营救,而是报警。错过了最佳营救时间。他们该负责吗?工人看到小孩下河游泳是否有义务叫他们不要去游,阻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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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2 09:57
问题本事是,捞沙公司是否是非法经营,若是那么可能就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8-22 10:30
如果捞沙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和尽职管理、风险提示的义务,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追问:

溺水地方没有任何标志的警示牌。而且捞沙工人看到溺水者还露出头发未马上营救,而是报警。错过了最佳营救时间。他们该负责吗?

回答:

有证据证明,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追问:

向沙厂追加责任有时间限制吗?

回答:

使用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2-08-22 11:27
捞沙公司没有责任,只是人道主义的缺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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