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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对法律条款了解的并不全面 遇到了一些事情总觉得想不通

宁夏-银川 08-15 00:4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 我对法律条款了解的并不全面 遇到了一些事情总觉得想不通 是这样的 我在外地工作 收入不算高 所以租房子都是合租 房产代理公司看着也很靠谱 可是最近发生的事真的让人心里发毛 我们的租金支付方式是压一付三 签订合同的时候 仔细看过 当时交接清单上的设施设备并不齐全 对方说后期就会慢慢配齐 我想合同上白纸黑字很清楚 也就默认后续配齐 签了合同 第一期租金也交了 马上要交第二期了 但是这时候其他租户反应 在合同附件:租赁合同交接清单里 公共区域设施设备里 洗衣机在合同里是有的 但实际上并没有 跟租房公司反应过 结果得到的回答是要交押金才给配洗衣机 出租方事先并没有说过洗衣机的押金要另收 而且我有疑问 难道我们一开始支付的“压一付三”的押金不包括设施设备?如果是 那合同上也要写明 且出租房也要做出解释啊 本来也是小事 完全可以协商解决 但协商失败了 (合同中写明如出现争议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人名法院起诉)有一位室友可能也是气不过 一时冲动 表达了类似“东西都配不齐 要钱要的倒是积极 什么时候东西配齐了我再交”这样的话(我们每个人签合同的日期不一样 他比我们早到期) 出租方就以他不按交租日期及时交租为由 对他采取“清宿”措施 而合同上关于这一条也注明是甲方(出租方)有权清户更换门锁收回房屋 但实际上只是交租日期的第二天 他们直接来把人家门给拆了 而且把东西扔到了走廊 难道相关法律没有关于“逾期支付租金且超过几日以上才可以履行合同条款执行清户”这种类似的规定吗?而且扔了人家私有物品就是超出合同条款的行为了吧?是不是有侵犯个人隐私的嫌疑? 遇到这种情况我真的不敢确定过错方到底是谁 而且真的感觉很过分 我该怎么办?如果真的要去法院起诉确实也很麻烦 是不是有什么方法 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 提出举报或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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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8-15 08:47
可以去房管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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