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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 执行

上海 08-22 17:14  悬赏 10  发布者:mocca9…… 给我留言  回答:(2)
法院于今年2月判决我与丈夫离婚,房产证是我与他两个人的,判决房子归他,折价63万给我,我不服至今一直在走上诉,抗诉,申诉等流程。
而他也一直未给我63万元折价款,请问他是否有权凭二审的判决书去独自办理过户手续,将我名字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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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2 17:17
依据生效判决书,不需要你的配合,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追问:

可是他还没有支付折价,那我怎么办?他岂不是毫无顾虑了?

回复时间: 2012-08-22 17:28
二审判决做出后,判决就是生效的判决,你前夫有权赁着生效的法院判决去办理变更登记。
    另外,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执行这一判决,即通过法院执行要回63万的折价款。
追问:

他未支付折价款,法院未收到他的折价款,交易中心也能将其过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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