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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江苏-南京 08-21 16:30  悬赏 20  发布者:jjj113…… 给我留言  回答:(4)
五年前借10万块钱,利息2分,规定三个月还的,三个月到了没钱还,找了派出所协商,说用房子抵押的,房子评估35万,愿意给房子的一半给借款人,结果借款人不同意,借款人觉得处理不公平,,就这样一直拖着,一直在起诉,第一次找县里法院,法院不愿意受理,后来县里法院换了一个新领导,愿意受理了,受理处理时,评估房子居然就21万,这五年利息加本金23万多,房子白给他,还要再给借款人2万块钱,请问这个到底怎么处理啊?打听了一些律师说,说房子没有房产证,法院没有权利强制把房子判给借款人,这房子是我自己住的,要是被法院强制拿走的话,我就没地方住了。还有中间这五年利息到底成立不?这样的借款受法律保护吗?我是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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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21 16:37
这是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追问:

规定3个月还款,没现金,用房子抵押给借款人,房子第一次评估35万,愿意抵一半给他,现在过了这么多年了,这中间利息要是还要算的话,这几年利息都超过本金了,现在房子一下子评估又掉了十几万,借款人又愿意要房子了,10万块钱白白拿走了两间门面房,我是不会同意法院的裁判的,我该怎样维护自己利益,要是双方一致达不成协议的话,这利息还要一直算下去吗?

回复时间: 2017-08-21 19:34
不给人家房子,就还钱
回复时间: 2017-08-21 21:14
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回复时间: 2017-08-22 09:43
您好,对判决不服您可以上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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