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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河南-新乡 08-25 12:12  悬赏 0  发布者:一晨 给我留言  回答:(6)
发生交通撞车事件,他伤到脚上的骨头。责任我70%,对方占30%。赔偿问题:他的医药费,误工费,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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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8-25 16:02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回复时间: 2012-08-25 12:33
按责任比例承担。
回复时间: 2012-08-25 13:02
你好,你应当负担对方损失的70%
回复时间: 2012-08-25 13:03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8-25 14:05
医药费以医院出具的发票或者收据为准,误工费以他的工资为准,如果没有工资,则以城镇居民上一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纯收入为标准计算,你负担总额的70%。
回复时间: 2012-08-25 14:08
你应当负担对方损失的70%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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