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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交易废品回收时,因为双方的大意无意对对方造成手臂外伤,并及时去医院进行了治疗

湖北-孝感 08-22 14:1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双方交易废品回收时,因为双方的大意无意对对方造成手臂外伤,并及时去医院进行了治疗,当时医生诊断处理后说无大碍,无需住院治疗.我方并承诺负担对方所有的医疗费用,后来对方家人非要提出住院治疗,并要等伤口完全好才出院,现在已经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在医院陪护对方的家人因为天气原因引起了本来就有地心脏病,我需要承担对方家人的医疗费用吗?原本无需住院治疗的外伤,因为对方家人和医院院长朋友的关系收住院治疗,无端产生的医疗费用,我有权追究医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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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22 15:42
您好!既然你们当时已经与对方协商还了医药费的问题,而且对方伤得不重,那就可以协商解决,至于对方后来一定要住院,这属于过度医疗行为,你们可以拒绝支付医药费,对方起诉,你们可以抗辩。
回复时间: 2017-08-22 14:31
您好!对方家人的医药费您没有义务出的,对方自己的医疗费用您可以查账只要是正常消费药品就需要支付,您可以电话告知您的详细情况,针对您的情况帮您分析指导一下,以维护您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希望可以帮到您。
回复时间: 2017-08-22 14:41
你好,不用承担心脏病的费用,如果真的有无端费用,可以请我们专业的律师为你维权。你可以一对一或者电话咨询,我们了解详情后,为你提供更好的专业解答。
回复时间: 2017-08-22 18:30
不用承担心脏病的费用,如果真的有无端费用,可以请我们专业的律师为你维权。
回复时间: 2017-08-22 20:35
这个以医生的意见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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