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经济仲裁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年遇春  陆腾达  申维丰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未开工解除装修合同

陕西-西安 08-25 23:07  悬赏 0  发布者:果果新家 给我留言  回答:(5)
受装修公司蛊惑签订了装修合同,并交了2000元定金,因为估算的水电价格太高并且可能存在后期增项,水电也没有实际测量,只是估了一个价格。现在也未开工,想终止合同,合同中关于违约赔偿有以下说明:
1、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需付另一方违约金,合同总额的10%;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描述很含糊,实际上我们并没有开工,装修公司给我们的材料就是一个预算和装修图,而装修图中基本没有设计。
问题补充:
签定合同时,加上定金工交了50%的合同款,现在想解除合同,想咨询一下,违约金遵从什么来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5 23:28
按照约定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来算。
追问:

可以不用考虑第2条规定,是么?因为实际上我们也没有开工,只跟工头和设计师交底过一次,就是估算水电的那次。

回答: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回复时间: 2012-08-26 07:39
按照合同约定计算
回复时间: 2012-08-26 10:20
违约金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计算,就是你已经支付的50%的合同款的2倍的10%。
回复时间: 2012-08-26 11:08
可以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8-26 13:54
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26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